各位教职工:
根据学校党委为师生办实事督办项目工作要求,为改善高明校区教职工住宿条件,学校对高明校区教工宿舍5栋家具进行了购置,并依据住宿床位分配原则,按照自愿组合的方式对床位进行了重新分配(见附件)。经个人申请,后勤基建处审核,以下人员符合床位分配条件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0年7月3日至7月6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致电实名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,否则一律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林老师,联系电话:0757-83832677。
住宿标准、具体分配原则:
1.高明校区值班中干(晚上留守,高明校区附近无个人住房),中干正职暂按2人一间分配,中干副职暂按3人一间分配。
2.高明校区常驻辅导员老师(高明校区附近无个人住房),暂按3人一间分配。
3.高明校区每周上课或坐班不少于两天(高明校区附近无个人住房),按4人一间分配。
4.各间宿舍床位未满分配人数,将按学校发展需要,适时安排新进教师入住。
附件:
后勤基建处 工会
2020年7月3日